关于为我校在职、退休职工更换新一代医保卡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锦州医保中心为我校在职、退休职工更换新一代医保卡的工作安排,请各单位(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所在单位(部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双面复印),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已经办理新一代医保卡的教师职工不再上交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单位(部门)于2017年5月30日下班前将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上交人事处3-431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车艳宏办公自动化。
联系人:车艳宏 联系电话:4199193
人事处
201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