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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2016年06月22日 13:39  点击:[]

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7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02]69号)的文件精神,使我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教师分期分批培训,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基础知识:熟悉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了解信息技术在现代社会特别是教育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意识。
2、基本技能:掌握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学校的各种应用系统,具有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交流、处理与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
3、思想观念:具有科学的、基于信息技术的现代教育思想和新的教育观念,并具有继续学习信息技术新知识的能力。
4、综合应用:掌握教育技术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将教育技术应用于学科教学的能力
5、增强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不断更新,使我校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并能较为熟练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和为教学服务,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对在职教师普遍进行一次教育技术的等级培训(二级),使80%以上的专任教师获得《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等级合格证书》。
二、培训的对象、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对象:我校专任教师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按照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和《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等级培训教材》的内容实施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教育技术基本理论培训:包括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教学设计理论等。(12学时)
    2.教育技术基本技能培训:电子表格与应用;多媒体教学;Powerpoint课件制作;Photoshop图形图像的采集与处理;Flash动画制作、3D Studio MAX; Dreamweaver网页制作;数字音频、视频的处理等。(44学时)
    3.教育技术综合应用与开发培训:多媒体课件设计基础;多媒体创作工具--Authorware。(16学时)
    三、 培训费用
凡参加培训的教师,除每人缴纳20元报名费和证书费外,所需培训费由省教育厅及我校共同负担。
四、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人事处是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负责授课教师的培训与聘任。
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与教务处电教科是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实施部门,具体负责落实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课程的教学、课外辅导、网络应用的考核工作。
3、教务处是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监督部门,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过程和成果的检查、监督、多媒体教学应用考核工作。
4、各教学单位是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协助部门,支持鼓励教师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并帮助他们安排本单位内部的相关事宜。
五、考试与证书发放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和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等级证书。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 辽宁工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