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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职责范围

2017年04月11日 15:23  点击:[]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是在校长领导下的负责全校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劳动工资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师资、劳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有关政策和学校发展状况,加强人事师资工作宏观管理,负责提出学校长远人员结构与用人规划。负责制定修改学校有关人事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及劳动工资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统筹管理全校机构设置和各类人员编制并提出用人计划,办理人事调配及接收研究生、本科生手续,做好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安置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总结和交流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定期调查了解并分析各专业师资队伍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办法;负责掌握并合理控制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

4、负责全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工作,记载各单位获奖和教职工奖惩情况。负责教职工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与表奖组织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违纪失职教职工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

5、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培养教育工作,根据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培养计划,掌握进修费、职工教育费及人才安家费;组织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及岗前培训。

6、负责选拔、考核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做好家属的安置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7、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工人技术等级的上报、评审及聘任工作;负责上述人员业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8、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干部任免、调职和提拔的具体行政手续。

9、督促检查教职工考勤工作,负责检查劳动纪律,办理教职工请假、休假、销假手续。

10、负责正处级以下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内退工作并办理有关手续。

11、负责制定全校劳动工资计划,掌管学校工资及津贴。

12、负责办理评聘国内外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和教授为我院名誉、兼职、客座教授工作。

13、会同物资设备处负责学校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工作。

14、负责办理合同制职工的聘用、解聘手续。

15、掌握并负责汇总统计全校人事、师资、劳动工资基本情况;负责人事、师资、劳资文件管理与人事档案归档工作。

16、负责办理教职工劳务输出、辞职等手续,管理劳务输出及拒聘、待聘人员。

17、承办上级机关下达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