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辽宁工业大学教师进修工作流程各单位提交进修计划———> 单位拟派进修人员到人事处领取进修审批表———> 学院(系、部)审批签字盖章———> 人事处、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签定相关协议———> 凭学位证书到人事处报销(硕士、博士)/到人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访问学者、专业进修)———> 学历、学位、进修证书、证明复印件交人事处存档
上一条:辽宁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