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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3年07月12日 09:09  点击:[]

各位应聘者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我校考试考核岗位笔试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我校考试考核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不含体育部教师岗位2023715 8:30-12:00。

地点:辽宁工业大学北区9号教学楼东侧9楼会议室

(2)体育部教师岗位资格复审时间:2023715上午8:30

地点: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3-429室

3、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科、硕士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

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有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岗位);

4)党员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有党员经历要求的岗位);

5)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求本科专业的岗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

以上证明原件均要求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同时须2名证明人手写签字。证明材料要求为A4纸张。对证件(证明)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校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请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

(一)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1教师岗位(体育部教师岗位除外)采用试讲和面试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申报岗位相关内容,试讲使用板书,不使用PPT,试讲时间为10分钟(考生于面试正式开始15分钟,按照试讲要求在备课室内进行准备)。现场答题为现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现场答题时间为7分钟。

2、体育部教师岗位采用专项技术测评和理论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技术测评以考生报考的专项为主,讲解及示范相关技术动作,时间为40分钟左右。专项技术测评时需考生自备专项运动鞋和运动服,田径专项考生自备短钉鞋,羽毛球、乒乓球专项考生自备球拍。理论试讲内容为体育理论相关内容,试讲使用板书,不使用PPT,试讲时间为10分钟(考生于面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按照试讲要求在备课室内进行准备)。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专项技术测评和试讲的成绩各占50分。

3实验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和面试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于面试正式开始15分钟,按照说课要求在备课室内进行准备)。现场答题为现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现场答题时间为7分钟。

4辅导员兼男宿舍管理员、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自我陈述+面试答题)。自我陈述时间为3分钟(自我陈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对岗位的理解和认识。自我介绍部分不能涉及自己的姓名、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等有可能泄露自己个人信息的内容),面试答题时间为7分钟,总时间为10分钟。

(二)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20237月16日下午1:00开始

应聘者报到时间:中午12:00 (所有岗位

报到地点:第一、二9号教学楼A座9A-311室(东侧)

第三四组 9号教学楼A座9A-310室(西侧)

体育部教师岗位专项技术测评时间:20237月15 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3-429室

面试分组进行:

第一组:电气工程学院教师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师理学院教师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教师(即第1、6810号岗位);

第二组: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一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二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三文化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外国语学院教师、体育部教师(即第2、3457、9号岗位);

第三组: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实验教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教师(即第11、12、13号岗位);

第四组:辅导员兼男生宿舍管理员专职辅导员(即第15、16号岗位)

(三)面试分组

组别

    

面试室

考室

分室

备课室

第一组

电气工程学院教师

 

9A-303

9A-311

 

9A-301

 

9A-30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师

理学院教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教师

第二组

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一

 

9A-305

9A-309

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二

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三

文化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

外国语学院教师

体育部教师

第三组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实验教师

9A-304

9A-310

9A-302

9A-308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师

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教师

第四组

辅导员兼男生宿舍管理员

9A-306

专职辅导员

 

(四)面试评委的构成

面试评委应为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熟悉相关岗位工作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人员。公共评委从校外评委专家抽取。每组面试评委为7人,管理岗位每个面试评委小组公共评委不少于二分之一。面试前,将对评委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

(五)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按全体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为面试考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外的数字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者结束面试后,评委即进行打分。评委打分结束后,在监督员监督下当场进行汇总核分,登记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面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面试正式开始1小时到达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信息后,由监督员现场抽取各岗位面试顺序,同一岗位的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带入考室,在进入考室后要将通讯工具关机并上交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待面试结束后返还。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出入考室。考生随同或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工作区。

3、面试考生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只报岗位号、面试顺序号,不得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不得携带规定之外的与面试有关的资料,不得带走面试草纸。

4、面试过程中,对评委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评委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评委“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5、面试结束后,在分室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并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违者取消面试成绩。

6、面试考生要尊重面试部门的面试安排和抽签所决定的面试顺序,按要求回答提问,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在考区内安静考,不得喧哗,相互商议、交头接耳。

7、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车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9193   

附件:辽宁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辽宁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岗位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辽宁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工作的通知